中小企業老闆必看
TVP 科技劵
TVP 科技券計劃 (Technology Voucher Programme) 由創新科技署推出,目的是致力提升香港中小企業的科技應用,加快業務發展,提高企業生產力,減低日常營運成本,從而增強香港中小企的總體競爭力。
申請沒有行業限制,涵蓋各行各業,而資助高達$
截至 2022 年1 2 月,已批出 19,462 宗申請,資助總額約32.7億,當中約96%是中小企,成功率高達98%
政府資助:75%
同一時間最多進行一個項目 單一項目完成後 才可以進行一下個項目
項目推行期≤12個月 提早完成項目 或 延長項目推行期不超過六個月無須事先取得批准
最多六個項目 批核上限六個項目 超出項目需企業/機構自行承擔所需費用
為什麼要選擇我們
超過200個成功客戶
我們已經成功為超過200家企業成功申請並批核「科技券計劃」,成功率達100%,最高資助額更達 60 萬,可用作建立網店及會員系統(CRM)等。
資深顧問
香港資助顧問有限公司的顧問團隊只專注於TVP科技券計劃申請,顧問團隊擁有資深的經驗,平均超過5年申請經驗,深入了解政府資助申請機制,為你提供最專業可靠意見。
1V1定制化方案
我們會先了你的企業發展需要及其生意模式,進行深入評估,從而製定一個最合適的申請策略。省卻企業自行申請的時間,同時減低申請失敗的機會。
可靠專業團隊
一條龍助您申請TVP科技劵 數碼營銷冇難度
常見問題
原則上,基金並沒有限制公司開立的時間,「新公司」亦可以申請,只要有實質業務營運。而公司不一定要有「利潤」,只要有「收入」。雖然合符上述資格即可申請TVP科技劵,申請時必須附上企業運作證明紀錄,因此建議需要至少3個月以上的正常業務運作才申請
無論有限公司或無限公司均可申請BUD專項基金。除上司公司以外,所有香港註冊的公司都合乎資格,甚至是上司公司旗下的非上市子公司。兩者需要提交的公司資料文件略有不同。有限公司主要提交BR、CI、NAR1、MPF紀錄及審計報告;而無限公司主要是Form 1a、BR及報稅紀錄。
如果您同時擁有數間公司,這些公司可以同步提交TVP申請。自2020年8月起, 由相同股東分別持有 30%或以上股份的公司不再視為「關聯企業」,累計資助總額將分開計算,即每間公司均享有最高$80萬資助額。
項目成功獲批,只代表企業「有資格」去取得某個上限的資助,而實際能取得多少資助,要看企業提交的最終報告是否所有開支都認受。
一般營運成本不會獲科技券資助,如:
- 員工薪金、津貼
- 日常營運所需的辦公室設備/硬件、軟件及科技方案
- 與科技無關的專業服務費
- 市場推廣費用
- 交通和住宿
- 現有設備的採購、維修保養、保用及保險
- 融資支出及行政費用
- 在項目獲批之前或項目期以外產生的支出。
每宗合資格的申請會按個別情況予以評審和考慮。評審準則包括:
- 申請項目與其業務的相聯性,項目應該幫助企業提升效率、升級轉型、提高生產力。
- 預算是否合理-署方就市價作出評估,各個開支項目是必要的,並與推行項目有直接關係。
- 推行細節是否合理-考慮因素包括訂定具體的項目成果、評估項目可行性。
- 科技券計劃委員會及創新科技署所知悉顧問及/或服務提供者的不良記錄(如有)。
你只能夠在同一時間提交一份科技券申請書。申請者完成較早前獲批的項 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
相關機構(即以不同業務成立的機構,但由相同人士在有關機構分別持有 30%或以上擁有權(如有關機構由持股公司持有,則追溯最終至屬自然人 身分的股東)會被視為同一機構,以計算累計資助總額(即累計資助上限 為 80萬港元)。申請者提交申請時,須在申請書表明是否有任何相關機構 曾申請或曾獲科技券資助。
申請者在同一個已獲批的項目中的相同開支項目,不可同時申請及接受其他直接的本地公營資助計劃。
每名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惟累計資助上限為 80 萬港元。為確保 能專注推行項目,申請者不得同時進行多於一個科技券項目。申請者完成 較早前獲批的項目及提交項目最終報告後,方可提交新申請。
根據科技券《申請指南》附件一,「僱用人數」須包括經常參與申請者業 務的東主/合夥人/股東,以及申請者在提交申請書時的全部受薪僱員。 該等僱員(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全職及兼職受薪僱員)必須由申請者直 接支付薪酬。一般而言,在計算商會或機構的僱員數目時,只會包括其員 工而非其會員。
科技券項目並不符合申請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或公營機構試用計劃的資格